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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到六歲幼兒補習每天限兩小時
【記者楊昭瑾、陳康宜報導】教育部計畫修改「補習及進修教育法」,限制補習班不能招收三歲以下幼兒,三到六歲幼兒則限制每日授課時數不超過兩小時、每週不超過十小時;引發補教業者群起反對,認為將「剝奪家長選擇權」。教育部昨天回應,將陸續透過修法座談會,廣徵各界意見,但是補教業者也應跟著時代的腳步調整。
教育部社教司表示,現行的「補習及教育法」已經有三十多年沒有修訂,這次將名稱修正為「補習及進修教育法」,希望對短期補習班招收幼兒進行妥善規範,並非針對幼兒學習英語問題尋求解套。教育部日前已經陸續舉辦公聽會,預計今年底完成修法,明年起實施。
社教司指出,學齡前兒童的家長可以選擇補習班讓子女接受短時間補習教育,例如才藝、鋼琴、舞蹈或語文等,但不可以取代幼稚園或托兒所。
針對這項修法,部分家長團體「不認同」。臺北市家長協會理事長包崇敏表示,以家長選擇權來說,不贊成這樣的規定。臺北縣中小學家長會長協會理事長李秀貞也認為,現在托兒所跟補習班並無兩樣,教育部如果要禁止,會造成家長困擾。包崇敏與李秀貞都指出,政府應該要做的事,是提供合適的托育機制,而不是採取禁止方式。
補教業者主張,補習不是義務教育,幼兒補習應開放讓自由市場機制決定。如果真要限制,不可以招收三歲以下的幼兒應該放寬到兩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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